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和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宋彦婷发布时间:2023-04-28浏览次数:20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docx附件2 自查自纠汇总表(1).xls附件3 高等学校实验室汇总表(2023年).xls 

各实验室负责单位: 

为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夯实实验室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于近日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和现场检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安全自查和现场检查范围为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 

安全自查和现场检查内容分两个部分,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见附件1),主要检查各相关单位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机制建设与运行、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等。 

一、工作安排 

(一)时间:2023426-202355 

(二)具体安排

1、单位自查 

各相关单位立即动员部署,组织对所辖教学和科研实验室进行自查,并参考附件2填写自查自纠表,参考附件3填写实验室汇总表。附件2427日前,附件355日前发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余杰皓OA邮箱。 

2、现场检查 

1)检查档案材料  检查小组将查看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培训演练、检查台账、危险化学品尤其是管制化学品采购台账等档案资料。 

2)实地检查实验室  检查组将抽取部分实验室进行检查,并且重点对实验室消防和实验室内存放的危化品、特种设备、消防设施、废液等进行安全检查。着重开展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的排查。检查小组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分级建立台账,逐项明确隐患整改要求与责任人,并限时整改。 

二、检查结果处理 

(一)现场检查。即查即口头反馈,之后于两个工作日内向受检单位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各单位依据自查出的问题和检查组发出的整改通知要求进行整改,立整立改。不能立即整改需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同时,向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提交整改进度表。此表请于检查结束之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余杰皓OA邮箱。 

(二)现场复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将依据各单位整改进度表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复查,并对整改不到位的实验室进行通报,同时进行跟踪检查,确保落实。 

(三)此次检查结果将纳入各相关单位年终综治考核。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厌战情绪、麻痹松懈思想,请负责人亲自抓、带头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压实责任。扎实开展自查自纠。 

(二)明确责任。对不履行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导致严重后果、酿成重大事端的,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和追究责任。 

(三)加强建设。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分级分类、建档立案,加强制度建设和资金投入,逐项明确隐患整改要求与负责人员,实行挂牌、整改、销号闭环管理,防止安全风险隐患失控引发事故。

 特此通知!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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