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资产经营单位指标考核评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齐鸣发布时间:2014-12-19浏览次数:403

关于开展2014年度资产经营单位指标考核评分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1 : 2014年度资产经营单位考核办法 .doc

附件2 : 2014年资产经营单位业务指标考核评分细则(瑶).doc

附件3:2014年资产经营单位业务指标考核评分细则(青).doc

附件4: 2014年度资产经营单位加减分指标.doc

附件5: 2014年度资产经营单位绩效指标考核和加减汇总表.xls

关于开展2014年度资产经营单位

指标考核评分工作的通知

                         

各资产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资产经营单位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学校国有经营资产保值增值,依据《江西师范大学2014年绩效考核实施细则》(校发[2014]130号)和《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校发[2014]30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实施2014年资产经营单位指标考核评分(满分50分)工作。为了切实做好本次指标考核评分工作,请有关单位根据《2014年度资产经营单位考核办法》、《2014年资产经营单位业务指标考核评分细则》和《2014年度资产经营单位加减分指标》等有关文件要求,对学校各资产经营单位进行客观考核评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考核评分实施时间:20141220日—201515

2)瑶湖校区由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财务处具体负责实施江西师范大学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中心(白鹿会馆)考核评分工作。

3)青山湖湖校区由财务处、青山湖校区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江西师范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师范大学学术交流中心考核评分工作。

4)填表要求:《2014年资产经营单位业务指标考核评分细则》表中(1)净利润、主营业务增长率、资本保值增长率完成情况由各资产经营单位负责填写,20141225日之前报送学校财务处;(2)经学校财务处确认收到各经营单位上交2014年资源占用费,以及返还学校为工作人员发放的工资,津贴、福利等全部薪酬结束后,由考核小组完成指标考核评分工作,201515日前考核小组向各资产经营单位通报2014年指标考核评分和加减分结果。

未尽事宜请垂询:88120682(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88120238(财务处)

88507785(青山湖校区管理办公室)

                     

 

附件:1.《2014年度资产经营单位考核办法》

2.《2014年资产经营单位业务指标考核评分细则》(瑶湖校区)

3.2014年资产经营单位业务指标考核评分细则》(青山湖校区)

4.《2014年度资产经营单位加减分指标》

5.2014年单位绩效指标考核和加减分汇总表》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财务处

20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