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和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实验室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号)和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为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夯实实验室安全工作,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务会研究决定,五一节假期前后将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和现场检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安全自查和现场检查范围为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
检查内容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见附件1),主要检查各相关单位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情况、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机制建设与运行、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等。检查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9日
一、工作安排
(一)单位自查并填表
1、各相关单位立即动员部署,组织对所辖教学和科研实验室进行梳理,填写附件2《江西师范大学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
2、根据今年2025版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进行全面自查,填写附件3《2025年5月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汇总表》
附件2、附件3请于5月16日前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余杰皓老师OA邮箱。
(二)现场检查
1、检查档案材料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与保卫处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将查看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培训演练、分级分类台账、危险化学品尤其是管制化学品采购台账等档案资料。
2、实地检查实验室
检查组将于“五一”假期前抽取部分实验室进行检查,并且重点对实验室消防和实验室内存放的危化品、特种设备、消防设施、废液等进行安全检查。着重开展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的排查。检查小组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分级建立台账,逐项明确隐患整改要求与责任人,并限时整改。
二、检查结果处理
(一)现场检查。即查即口头反馈,之后于2个工作日内向受检单位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各单位依据自查出的问题和检查组发出的整改通知要求进行整改,立整立改。不能立即整改需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同时,向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提交整改进度表。此表请于检查结束之后7个工作日内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余杰皓老师OA邮箱。
(二)现场复查。检查小组将依据各单位整改进度表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复查,并对整改不到位的实验室进行通报,同时进行跟踪检查,确保落实。
(三)此次检查结果将纳入各相关单位年终综治考核。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厌战情绪、麻痹松懈思想,请负责人亲自抓、带头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压实责任。扎实开展自查自纠。
(二)明确责任。对不履行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导致严重后果、酿成事故的,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和追究责任。
(三)加强建设。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分级分类、建档立案,加强制度建设和资金投入,逐项明确隐患整改要求与负责人员,实行挂牌、整改、销号闭环管理,防止安全风险隐患失控引发事故。
特此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4月23日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docx
附件2:江西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2025).xls
附件3:2025年5月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