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的通知》部署,2024年教育部继续开展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全校25个学院实验中心、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中心、国家级教师教育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有贵重仪器设备(单价在人民币40万元以上、使用方向为教学或科研的仪器设备)的相关单位。
二、报送内容
报送基表三、四、五、六、七和附件1。
三、报送方式
打印报表和附件1由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章后和电子表格一并报送。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报送至资产与后勤管理处肖蕾老师处,其余报表和附件1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宋彦婷老师处(办公地点:实验大楼东-201)。
四、报送时间
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14日,请各单位届时认真、及时报送,确保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24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