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师范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施情况公告
(第3号)
按照《江西师范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试行)》文件有关精神,以2019年12月30日为基准日,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已完成有关单位未腾退超标公用房面积核算工作。根据2021年4月14日第四次校长办公会,同意对18个超标单位公用房使用面积征收资源占用费,鉴于学校首次执行公用房超额配置有偿使用收费等情况,同意本次超标用房调节系数统一设置为0.5,以超标公用房超标面积50元/㎡的有偿使用标准,按照公用房腾退政策对相关单位予以扣费进行有偿使用。经过后期整改,目前学校仍有11家单位公用房超标未腾退(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情况予以通告,请各超标单位在2021月11月19日前将超标用房腾退整改到位(未交钥匙不计入腾退面积),具体请与房管科陈魏老师联系(0791-88120682),未按时腾退到位的单位将按学校文件要求实施有偿使用收费。
特此通告。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办公用房超标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 | 办公用房超标面积(㎡) |
1 | 档案馆 | 10.74 |
2 | 学报杂志社 | 138.99 |
3 | 师资培训中心(江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 201.51 |
4 | 教育学院 | 434.68 |
5 | 文学院 | 444.74 |
6 | 美术学院 | 9083.62 |
7 | 体育学院 | 2482.21 |
8 | 新闻传播学院 | 1158.9(含权属已退但未动迁用房) |
9 | 国际教育学院 | 147.88 |
10 | 国家单糖化学合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3193.26 |
11 | 先进材料院、无机膜材料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 1761(含权属已退但未动迁用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