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校办企业摸底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 2019J 78 号)和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政策解读》的通知(赣教财字[2020]1号),要求所有涉及改制的高校要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重新排查,理清所属企业资产、权债券、从业人员等情况,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形成摸底报告于 3 月底前书面报省教育厅。学校是本次校企改革的试点单位,摸清校办企业的基本情况是做好改革的基础。请各单位梳理历史,把历史曾经开办过以及目前正在运行的企业进行摸底登记,于2月27日下班前,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后报学校校属企业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OA报资产管理处齐鸣)。如果本单位没有以上情况,要求“零”报告。
附:江西师范大学校属企业调查表(基准日:2019年12月31日)
江西师范大学校属企业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