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直单位新进职工、职务职称晋升人员
申报住房补贴的通知
我校2019年新进在职在编无房改房教职工、职位职称晋升的教职工住房补贴申报工作于9月23日正式开始。根据校长办公会纪要2018年第17号文,学校将非事业编制同工同酬人员纳入学校住房补贴发放范畴,参照在编人员管理模式,自 2018年1月起按相应级别对非事业编制同工同酬人员发放住房补贴。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登录房地产综合信息化管理平台(http://172.17.3.3/)自主申报。上传平台资料审验合格后,由教职工将纸质材料交各单位办公室。10月31日前,请各单位将收集的教职工申报资料统一上交到资产管理处房产管理科(先骕楼504)。
联系人:陈魏,办公室电话:88120682
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1、新进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省住房调查函(先骕楼504领取)、夫妻双方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职位职称证书及学校发放的加盖人事处公章聘任文(在自己的名字与聘任时间上作标注)、未婚教职工出具未婚承诺书(要求按手印),应届毕业生提供本科至最终学历证明材料。
2、职位职称晋升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职位职称证书及学校发放的加盖人事处公章聘任文(在自己的名字与聘任时间上作标注)。
3、之前因住房面积超标未申报省住房补贴,现因职位职称晋升可以申报的,则须提交下列材料:省住房调查函、夫妻双方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房产证复印件、加盖校人事处或组织部的公章的职位职称晋升材料。
4、所有复印材料请用A4纸制作,身份证要求在一张纸上复印,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要求写上本人所在部门、工号及联系电话。
资产管理处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