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47号),教育部启动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为做好我校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与数量
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开展认定的分类范围是生物科学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化工与制药类、交通运输类、核工程类、临床医学类和药学类等8个类别,认定计划为100个。我省推荐10个,我校申报数量不限,届时将在申报项目中遴选。
二、申报与推荐
(一)申报材料
1.《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申报表》WORD(OFFICE 2003)版本文件1个,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doc,具体内容见附件2。
2.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内容应包括实验教学项目基本情况、教学过程、实验要求等。文件名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mp4;简介视频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3。
以上2个电子文件组成1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XX(学校)-XXXX(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二)申报程序
2017年10月9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两份、存储电子文件的光盘或移动存储介质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宋彦婷老师处。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基本符合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要求。
2.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评审期间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
4.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应确保校外互联网网络链接地址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在评审期间链接流畅;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四)遴选
我中心将组织专家,对通过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资源、共享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提出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申报名单。
请各实验中心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今年的申报工作。在工作中遇到有关问题,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沟通。
附件:
3.
2017年度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简介视频技术要求.docx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