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的通知》部署,2017年教育部继续开展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为切实做好我校2016/2017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全校22个学院实验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国家级教师教育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有贵重仪器设备(单价在人民币40万元以上、使用方向为教学或科研的仪器设备)的相关单位。各报表表样、填报说明详见附件。也可到:http://www.stats.edu.cn:8081 查阅下载。实验室名称及编号详见附件实验室编号表,2016-2017年度新增实验室按照实验室编号表中的编码规则编号。
二、报送内容
报送基表三、四、五、六、七和综表一。
三、报送方式
打印报表由实验中心主任审核签章后和电子表格一并报送。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报送至资产管理处肖蕾老师处,其余报表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宋彦婷老师处(办公地点:新实验大楼东-201)。
四、报送时间
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12日,请各单位届时认真、及时报送,确保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教务处
资产管理处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17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