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廉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校廉巡字[2017]2号
廉政巡察公告
根据《中共江西师范大学委员会廉政巡察工作暂行办法》、《江西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制度(试行)》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2017年下半年学校对财务处等16个部门和单位分两批进行廉政巡察。巡察时间:第一批为2017年9月15日至11月20日;第二批为2017年11月21日至2018年1月20日。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巡察组
组长:黄海兰;副组长:左传明;成员:蔡建红。
第一批被巡察单位:财务处、资产经营公司(学术交流中心、国际交流中心)、图书馆、文化研究院。
第二批被巡察单位:离退休工作处、校医院、学报杂志社、党(校)办、校友办。
巡察组联络员:蔡建红;联系电话:13870860286。
2.第二巡察组
组长:冷 莹;副组长:彭玉梅;成员:谢冰。
第一批被巡察单位:发展规划办、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工作部)、免费师范生院、军事教研室(武装部)
第二批被巡察单位:监察审计处、资产管理处、国际交流处、初教学院。
巡察组联络员:谢冰;联系电话:13755771210。
举报邮箱:纪委(监审处)网站主页“jxsdjw@jxnu.edu.com”。投诉举报电话:88120013。
廉政巡察意见箱:设置在瑶湖校区先骕楼五区一楼大厅、青山湖校区指挥塔楼一楼大厅。
特此公告。
江西师范大学廉政巡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