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16年第三、四季度办公用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
接到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赣财购办[2016]13号),为了深化政府集中采购改革,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和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规定,进一步做好省本级预算单位2016年第三、四季度办公用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现将各单位2016年第三、四季度批量集中采购计划的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计划采用纸质版形式,校内单位填报《2016年省本级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计划申报表》(见附件一),并将《计划申报表》纸质版加盖公章送至资产管理处物资采购中心沈老师处,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按照省采购办工作规定,逾期将不再补办)。
二、为解决批量采购需求难以相对统一标准及汇总的问题,省政府采购办制定了《2016年省本级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办公用计算机基本配置标准》(以下简称基本配置标准,见附件二)。基于上述标准限制规定,今后省本级预算单位(含我校)只能在该基本配置标准范围内编制批量集中采购计划。
三、校内各单位如果本次逾期未及时有效申报2016第三、四季度的办公用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预算计划,按照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相关规定不再受理计算机的采购。
四、由于计算机为省内集中招标采购,因此无法指定品牌和配置。在未接到新的通知之前配置按《2016年省本级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办公用计算机基本配置标准》执行。
五、各单位在申购办公用计算机前请先落实好经费来源。
六、各单位在编报时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我处物资采购中心联系。
物资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791-88120215
资产管理处
2016年9月21日
2016年9月21日
附件一:《2016年省本级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计划申报表》
附件二:《2016年省本级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办公用计算机基本配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