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发布者:宋彦婷发布时间:2016-09-05浏览次数:60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赣教办函[2016]180号)部署,2016年教育部继续开展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为切实做好我校2015/2016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全校22个学院实验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国家级教师教育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有贵重仪器设备(单价在人民币40万元以上、使用方向为教学或科研的仪器设备)的相关单位。各报表表样、填报说明详见下载专区。也可到:http://www.stats.edu.cn:8081查阅下载。

二、报送内容

报送基表三、四、五、六、七和综表一。

三、报送方式

打印报表由实验中心主任审核签章后和电子表格一并报送。报表报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宋彦婷老师处。

四、报送时间

报送截止时间为919日,请各单位届时认真、及时报送,确保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教务处      

资产管理处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

20169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