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省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的紧急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的要求,2017年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提前制定并报送省财政厅。经请示校领导同意,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省政府采购项目指所有须由省政府采购的项目,比如设备采购、工程招标、社会服务购买等。凡涉及此类项目都需上报预算计划。 2、根据省财政厅要求,需报送预算的单位于9月26日前填写《2017年省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表》(见附件),报送资产管理处廖海波处。省财政厅对逾期未报项目将不予以立项。 3、省财政厅规定此次预算项目立项后不得更改,各单位应在报送预算前做好充分论证,保证项目的科学性和数据的准确性。 资产管理处 财务处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