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2016年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发布者:齐鸣发布时间:2016-06-24浏览次数: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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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2016年社会采购代理机构

遴选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江西省相关规定,江西师范大学拟对学校2016年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委托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特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2.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登记并纳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提供彩色打印文件);

3.在南昌市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提供自有房产证或租用房产协议);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年终财务报表等);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近期缴纳税款的银行凭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银行凭证等);

6.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与江西师范大学无法律诉讼行为;

7.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以联合体方式参加遴选。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起始及截止时间:2016624日至62917时(北京时间)。

2.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先骕楼五楼513室。

3.报名时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要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递交申请书及遴选时间、地点

1.递交申请书截止时间:20167117时(北京时间),过期递交不予受理。

2.递交申请书及遴选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先骕楼五楼513室。

3.遴选开始时间:另行通知。

4.领取了本遴选文件,而不参加遴选活动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请在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江西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未书面通知而放弃的,不得再参加学校任何有关的遴选活动。

四、其他

1.本次公开遴选公告同时发布于江西师范大学校园网,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关注上述网站。

2.联系人:江西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胡老师,联系电话:88120215

 

 

                                           资产管理处

                                           2016-6-24